笔趣阁 > 奇幻小说 > 猎妖高校 > 第二百九十七章 甲马

  甲马符,亦称‘纸马符’‘神行符’,是一道能够帮助巫师疾行的符箓,在巫师界已经有上千年的使用历史,且经济便利,用途广泛。

  之所以这道符箓被称为‘甲马’,来源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十八世纪著名的考据派巫师赵冀——就是那位著有、曾经写出‘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的作者——在他撰写的第三十卷就曾经推测道‘昔时画神像于纸,皆有马以为乘骑之用,故曰纸马也’,意思是以前在纸上画神像,都要给神祇们画一匹马,用来给祂们乘骑,所以叫‘纸马’。

  又有巫师姓虞名兆漋者,在其所撰云:俗于纸上画神象,涂以彩色,祭赛既毕,则焚化,谓之甲马。

  总之,不论是纸马,还是甲马,巫师界公论认为,它们都是给神仙们骑乘的,只不过凡俗可以借力。

  甲马符最著名的使用者,莫过于北宋年间的神行太保戴宗。

  传言戴师擅长疾行,日缚双甲马,可行四百里;再缚四甲马,昼夜八百里——当然,随着时间的推移与魔法技术的发展,甲马符的速度已经有了极大的提高,不至于四甲马的时速才三十多里。

  但无论怎样发展,这道符箓都有一个无法回避的关键:神祇。

  传统巫师们认为这道符箓是通过接引‘天速星’的神力从而达到助力疾行的效果,因而使用这道符箓必须沐浴斋戒,虔心祷告,用后亦需焚化,以敬神祇。

  十七世纪穹窿山的著名灵巫施道渊就曾在他的日记中记录过一个有趣的小事:有一次,施道渊摄召温帅下降,临走前,温帅索要甲马,连烧数纸不退。施云:“已经供奉了许多甲马了。“温帅判断说:“你供奉的甲马蹄子坏了,不能乘骑。“于是施道渊找来还没焚化的甲马查看,原来是模板折坏,马蹄断而不连。然后施道渊用符笔将马蹄续好,温帅这才离开。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尤其是在维度派崛起之后,巫师们对于以往各种神秘项的传承多有新的分析与见解,诸如甲马符这类符箓或咒语虽然仍旧广泛使用,但巫师们在使用的时候已经少有‘沐浴焚香’‘虔心祷告’之类的举动了。

  就像郑清,他使用‘甲马符’的时候,向来是随用随画,用后就丢到脑后了。无论是沐浴还是斋戒都从来没做过,更别提什么虔心祷告了。

  按照老人们的说法,他这个样子,是要倒大霉的。

  所以,当他一个人奔跑在无边荒野之中,身后跟着一大群形形色色的妖魔之时,不由自主的想到了这茬。

  “漫天神佛,三清、如来、雅威、阿拉在上,保佑我的马儿快快跑吧。”

  “我在心里给你们供奉猪头了……”

  这是不得已,年轻的巫师在心底这么想着——绝对不是敷衍,也不是不恭敬的意思。

  毕竟他现在正在一片荒原猎场逃命,没有办法布设祭坛、焚香献祭。

  而且荒原上也没有祭祀用的猪头。

  只有一望无际的野草,在野地里肆无忌惮的长着。远远望去,毛茸茸的,仿佛一张巨大的毯子,从脚底一直延伸到天边,无边无际。

  天边在哪里,郑清并不清楚,虽然他对妖魔们叫嚣着‘在天边等它们’,但他实际上并没有真的打算跑到天边去——毕竟他的腿上只绑了六张甲马符,能够跑的距离非常有限。

  他只希望着能够在六张符纸烧尽之前,跑到视野中那座小山头就可以了。

  尽量离大家远一点就好。

  然而精神的疲乏、体力的不支,让这点希望也渐渐变成了奢望。

  从四象法阵出来之前,郑清给腿上栓了六个甲马——神行符有叠加的特性,只要能够承受,自然多多益善——六马之速具体有多快,年轻的巫师并没有真正测算过。但毫无疑问,这种叠加使用符箓,对于身体的负担,肯定比双马、四马的负担要重上许多。

  脚步越来越沉重,呼吸中也多了几分铁锈的味道。

  郑清知道,那不是真正的铁锈,而是从肺泡与喉咙中上涌的血腥气息。

  这意味着他能跑的距离越来越短了。

  俗话说,望山跑死马。

  意思是眼看距离很近,但实际上真正离的还很远。

  就像郑清眼中不远处那个小山头。

  六张甲马符已经烧过一半了,但那座小山头依旧坐在他视野中不远的位置,仿佛两者恒定了距离,永远都跑不到似的。

  “漫天神佛,三清、如来、雅威、阿拉在上,保佑我的马儿快快跑吧。”

  “多给我一点拉风的时间吧……”

  腿上绑着六个甲马,在野地里一路狂飙的郑清,确实很拉风。

  尤其是他的身后,还跟着一大群嚎叫的妖魔。

  但是拉风是个很费体力的活儿。

  所以,当他魔力快要耗尽、脚下开始有些踉跄的时候,年轻巫师的心底感到了一丝遗憾——拉风的时间稍微有点短暂啊。

  妖魔群嚎叫的声音越来越近,就在这时,一阵剧烈的头痛突然涌了上来。原本就已经透支的年轻巫师惨叫一声,脚下一软,滚到了地上。

  ……漫天神佛保佑。

  ……如果能够活下来,我一定给你们供奉几株高香的。

  在彻底晕过去之前,郑清脑海里闪过这样一个念头。

  ……

  ……

  一头飞鼠妖张开四肢,鼓起腰腿间宽大的薄膜,努力飘的更快一点。作为缀在年轻巫师身后的第一批次成员之一,它有足够的信心超越身旁的狼妖、还有头顶那几只雀妖,第一口咬在那个鲜嫩可口、气味诱人的巫师身上。

  鼻子还是耳朵?

  那里的肉有脆骨,嚼起来更带劲儿。

  嘴巴也是个不错的选择……听说巫师的心脏非常美味,从嘴里钻进去能省不少力气吧。

  涎水从嘴角溢出,随着它周身涌动的剧烈风声向身后飘去。飞鼠妖猩红的小眼睛里充满了贪婪与渴望,它的目光在年轻巫师身上游弋着,打量着,选择着自己攻击的方向。

  或者,那颗晶莹剔透的红眼珠?

  几百米的距离转瞬即逝,不出意料,飞鼠妖拔到了头筹,第一个扑了上去。

  如果他脑袋后面有眼睛,能够看到白狼妖王讥讽的眼神,说不定会稍微考虑着放缓自己的脚步——但事实没有如果。

  飞鼠妖也选定了自己的目标,那个年轻巫师的红眼珠。

  对于妖魔们来说,漂亮的红眼睛是比华贵的皮毛、雄壮的身材更受欢迎的部分。

  鼠妖长大嘴巴,尖利细碎的牙齿一口咬了上去。

  “轰!”

  深红色的火焰从年轻巫师身上腾起,瞬间便笼罩了扑上来的鼠妖。

  “吱……!”

  鼠妖只来得及发出一声惨叫,便被这朵红焰吞噬,眨眼便化成一堆枯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