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校园小说 > 重生之璀璨时代 > 315 花鸟市场

  周末的时候,叶恒去了花鸟市场。倒不是放假了没时间,而是花鸟市场只有周日才开,这里有卖鸟,卖乌龟,卖狗的,还有各种各样的玩具,字画,植物。

  叶恒小时候很喜欢来这里玩,即便只是看一看,不买。

  每当来这里的时候,被他主要光临的都是鸟,鱼,狗。

  鱼第一,鸟第二,狗第三。

  因为看中的鱼好买,小的时候自己到市里能拿10快钱已经算多了,那个时候自己坐车来回只要两块钱,吃午饭只要三块钱,剩下的五块钱,可以买一两条小鱼,或者一只小龟。

  不过鱼和龟这种东西.....没什么感情,而且小时候的叶恒并不会养鱼,那时候没有网络,根本接触不到专门的经验,总死。

  所以有时候叶恒也会多存一些钱,平时少吃点辣条,香菇丝,少摸点奖,存出一只鸟的钱,不过鸟还需要笼子,所以经常也只能看看,不过至少要现实一些。

  至于狗.....排第三是因为他太喜欢狗了,但是自从小时候养了两条之后,家里就不让养了,说都没时间。叶恒也和小时候不一样了,天天上学都要住宿,连在家守着狗都做不到。所以倒不如不看了。

  只是不看还是忍不住,叶恒就慢慢的,偶尔的,悄咪咪的,看上一眼,不敢抱太大的希望。他安慰自己买不起,但有一次,一只狗竟然说5块钱一条,让他心动的,当时就想要买回来,最终却也只能忍着,也不敢再看了,坐着公交车逃也似的溜走了。

  能得到却没办法守护没勇气守护的东西,看着也是受罪。

  不过现在不同了,他有能力守护了,虽然能力不算多,但起码敢来看看了。

  江水市的花鸟市场里的狗血统多不纯,不过确实也有几个血统不错的。不过因为这大多都是个人养的太多了出来卖的,而不是专门养狗繁殖来卖的,就算有些血统纯的,也都是在较差的环境下生长起来的。

  或者说,没有那么多专业知识的照顾。能扛过来长大的,都确实是生命力挺强的狗狗了。

  当然,这也并不绝对,有些小狗的生命反而更为脆弱,因为有些商家自己都不确定能不能养大,在小狗一个月还在暖房里的时候就拿出来卖,甚至有的疫苗都不打,很多都是到家没几天,就生病去世了。在这样的小城市里,给人看病的医院都不一定多么的优秀,更何况是宠物医院了,能找到一个都很难。

  所以最好找那种,大一点的,3个月的狗。既不影响培养亲密度,也更好带大一些。当然,前提最好是打过针的。

  花鸟市场有不少人,尤其是狗市这边,更是人山人海,只不过看的多买的少,多半都当作一些景点了,带女朋友的,带孩子的,女朋友如果想要了可能男朋友还会出钱,小孩如果想要了,多半父母却不会同意,毕竟养狗太费时间和精力了,而且他们也怕伤害到孩子。

  “这只狗好漂亮啊!好可爱啊!”时不时的就有这样的声音传来。江水市的花鸟市场里名贵稀有的犬种不多,说漂亮可爱的一般都是小贵宾,泰迪,博美,小萨摩,或者一些长的不算呆或者还比较小呆劲还没有出来的小京巴。什么?你说哈士奇?哈士奇的确也很讨人的喜欢,但是逗比流是过几年才开始火起来的,而且就算看见了哈士奇,

  一般的评论也都是:“哇!这只狗好逗比啊!好2啊!快把我逗翻了!”而不会是漂亮和可爱。

  叶恒原来最喜欢博美,纯种的博美毛长体小可爱的不行,粘人智商也不低,就是有点爱叫。某岛国的那只明星犬俊介就是博美剪了毛的样子,就像只玩具一样,萌度简直爆表,不过相比起剪过了毛的俊介,他还是更喜欢博美长毛的样子,摸着柔软看着飘逸,就像一个毛球一样,手感极佳。

  不过叶恒这次可不是来买博美的,他在花鸟市场转了一圈,最后选了一只看上去很纯的金毛,这只金毛还只有两个月大,躺在一窝兄弟面前,在大夏天的阳光里,顽强的帮着旁边的同伴挡着太阳,虽然可爱的程度要比博美差上不少。但是金毛这种狗温顺而又忠诚,懂得护主,是一种真正内秀的狗。

  付了钱,刚把狗狗接过来,人群中就响起了一声惊叫,“小偷!小偷!那个人是小偷,他抢了我的钱包,快抓住他!”

  也不知道是不是有了这样的能力就本能的有了这样的习惯,叶恒一转头,锁定了小偷逃跑的位置,就冲了上去。

  他冲出去的时候,大部分人都还在旁边观看。

  不过这也是正常了,什么时候有人一喊小偷,人们就一窝蜂的追上去,那才算是文明又进了一大步。

  说起来,华国刚建立的时候,那时候的人民觉悟倒是非常的高,只要有小偷,抢劫,强奸这样的罪犯出现,尤其是出现在人们的视野,基本上一喊就一群人冲上去了。

  听说那时候门与门之间多是开着门的,都不怕邻居去进屋子里偷东西。

  不过那个时候的觉悟,主要是一种信仰,有时候信仰太深了也反倒不好,太过于疯狂和容易牺牲了。后来生活水平上来了,人们知道了更多的珍贵,开始慢慢的以自保为先了,反而又需要有人能够大胆的站起来了。当然,这次的站出来是在知道自己斤两的前提下。

  叶恒越众而出,既然发生在自己的眼前了,自己就为人们带个好头吧!

  结果他跑出来的时候,发现也同样有个人从另一边越众而出了。而且,也同样是个小孩,竟然还是个女孩。她长发飘飘,在空中猎猎而舞,拉出了一条长长的线。

  唉?这不是陈珊吗?

  好有缘啊!你怎么也在周围?

  陈珊看了他一眼,也有些许的吃惊,不过很快就点了点头,另外向着另一条街道一指,叶恒就明白要怎么做了。

  他从另一个小道里截过去,没多久,便出现小偷前面的街道上,将路堵的死死的了。

  “让开!”小偷凶狠的道,那边一堆大人都还没动呢,你这两个孩子着急个什么?课上老师的教育教傻了吧!

  而且前面这小屁孩还抱着一条狗,大狗也就算了,还是这么小的一条小狗,你想干什么?想让它咬我吗?信不信老子连你这条狗也给抢了去?还别说,这条狗看起来还挺不错的,虽然丑了点但颜色不杂,应该还值点钱。

  他打定注意,嘿嘿的笑了起来,非但不减速,还加速了向叶恒的方向跑去。

  螳臂挡车,看我不让你赔了夫人又折兵,这是给你的教训!

  “汪汪!”似乎也感觉到了他的不善,叶

  恒怀中盒子里的小金毛也立起身子叫了两声,虽然小,但听起来也挺有威势的。

  叶恒眯着眼睛,看着冲过来的小偷,不闪也不躲,就静静的站在那里,微微抬起了脚,鞋底的方向,正对着小偷的胯部。

  妈的,还想踢我蛋?小偷哼了一声,这家伙肯定是数学没有学好吧!就连他都知道自己现在这样的速度下他这么小的身子根本不可能承受的住的,想的倒挺多,挺美,等到自己抓走了你的狗,你就一个人在角落里哭去吧!

  想到这里,小偷的脸上露出了几分狞笑,他张开双臂,便与自己一会儿去抱走叶恒怀里的金毛。

  “嗖!”

  “啪!”

  结果,万事俱备,眼看就要成功了的时候,他的眼前突然一黑,大脑在一瞬间被冲击的不受控制了,眼前变成了一片金星星,不止拥抱没有了力量,自己的小弟弟还像长了眼睛一样,向着叶恒的脚底下冲去。

  “踏!”

  “啊!!”

  这一个双连击,让他直接痛苦的跪在了地上,偷来的包也顾不得了,随便的扔在了一边,不住的打着滚。

  “谁打个110?”陈珊回头问道,因为他们两个孩子在前面冲了出来,许多还是有些责任心的成年人也都站不住了,感到羞愧的不行,也都跟着冲上来了。结果,还没等他们出手,这两个孩子就潇洒利落的把小偷解决了。

  “厉害啊!”

  “少年出英雄!”

  “唉?这个小偷我认识,经常在花鸟市场这片溜达的,不过平时他偷东西跑起来快,而且被他偷了东西的人当时没追到,以后也就算了,让他一直猖狂到现在,如今总算是被打倒了。我得出口恶气啊!”

  “对,我上次的手机也被偷了,虽然不知道是不是他,但这样的家伙,打打也不亏,是得出口恶气啊!”

  一人呼百人应,一群人都哄上去开始对小偷进行拳打脚踢。就连平时胆小的那些人也冲了上去,这些小偷有的还是有团伙的,这样的机会可难得。

  “谢,谢谢你们帮我找回包,这些钱给你,多买点零食吃,现在像你们这样的少年英雄可不多见了。”失而复得大婶从包中拿出了200块钱递给了叶恒和陈珊,一脸感激的样子。

  “你说这包里也没多少钱,但是这些证丢了可是麻烦的不行,还要补办好久呢!这些小偷,天天真是没有一点良心的。”

  “谢谢阿姨。”叶恒收下了200块钱。陈珊虽然没有接,但也没有阻止他去接。叶恒现在根本不缺这点钱,他收下自然有他的道理。

  “你怎么在这?”陈珊看着他,目光时不时的还向叶恒怀里的小金毛扫上几眼,“还带了只狗。”

  “啪!”叶恒没有立即答话,反而将一顶帽子戴在了陈珊的头上。

  “你干什么!”陈珊皱了皱眉,这家伙莫名其妙的,哪有向人家头上随便扣帽子的?

  无论是扣高帽,还是扣锅帽,再或者是扣绿帽,可没有一个是有好寓意的。

  眼睛向上看了看,这不是顶高帽,也不是顶黑帽,同样不是绿帽,而是一顶深蓝色的蓝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