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打不过你?”说到这点,老人就不服了,“现在的小子口气越来越大了啊!看你那天还挺谦卑的,现在一夸你你就喘啊!我怎么说也是在武术界混了大半生的人物了,什么样的武术都学过,什么样的招式都见识过,比你们这些学几招就固步自封的在那里踢木桩的家伙强多了,你竟然说能打得过我?来,我们比试比试!”
他的身上陡然爆发出一股气势,老人练武多年,对武术的热情还真是到了痴狂的程度,特别的深。
这种气势,即便是外行人的叶恒也后退了一步,但他还是冷笑了一声,伸出自己的拳头,“我不和你打,因为我如果和你打了,你可能会死。”
刚才那是他想的段子,但是现在他说的这句话,却是真实的在警告老人,老人毕竟老了,叶恒如果真会武术反而好说,能够控制自己的力度,但他是个实实在在的外行人,和这样的高手打起来,就只能用身体情况的全面压制来解决战斗了,这个时候,很难分的了轻重,如果太过用力,老人的身子骨可能还真撑不住。就像老人说的,如果人从古至今一直钻研武学,很可能就真的能水上漂飞檐走壁了,因为身体会慢慢的随着武学而进化,但是事实并没有如此,所以他还是用着普通的没有进化过的身体练了一生武术,虽然身体也有了一些变化,但肯定比不上他对武术的钻研程度,普通的练习几式可以强身健骨,但是如果真的打斗,身体肯定是会有损害的,自己的伤加上叶恒的力量,他真的有可能会死。
“嘿你这家伙!”老人瞪圆了眼睛,从来就没有见过这么装B的小子,他成年以后虽然基本已经过了战争年代,但是社会还并不算太为稳定,他也不是没有和一些武馆的馆主或者民间高手做过比武,生死状都立过不少,但起码他是活到现在了,结果现在一个这么小的小孩子竟然说有个可能打死自己。这简直不能忍!
他还准备再拉住叶恒说话,但叶恒却没有这份心了,外面这么冷,现在已经达不到锻炼要求了,还不如回家进被窝里温暖一会。
看到老人还想再拦,他指了指远处的一个圆柱形物体,“看到了那个东西没?那个可是监控像头,你再这样很快就会招来警察的。”
听到叶恒这么说,老人的步子一顿,停住了脚步,任由叶恒慢慢的消失在视野中了。
“你以为我真的那么想收你吗?想当年想拜我为师的人多着呢.....只是当时我还想着四处闯荡,并没有打算开武馆,结果开了之后,那些家伙没见过我的威风,竟然都不来了,我眼界又高,也懒得理他们,最后好不容易来了个资质不错的,却又当了混混。”老人眼神复杂,“这个小子太可气了,人品也不那么好,我要教了他指不定还要重蹈覆辙呢!”
“不过.....”老人挠了挠头,表现出十分纠结的样子,脑海中又不禁飘过刚才和叶恒对打的一幕幕,“这小子的天资.....真的很可怕
啊.....放弃他...真不甘心啊!”
接下来几天,叶恒每次出去锻炼,都能遇见这个老家伙,而且这家伙不偷袭是不偷袭,上来就PK啊!各种拳法齐上,让叶恒不得不招呼,招呼还只能多以躲为主,正面对招他肯定比不过老人,用大力了又怕老人伤着,束手束脚的,一勇二力三巧,他的勇都没办法勇起来,自然就被打的节节后退,窝火的不行。至于监控.....哪有什么监控啊!叶恒是骗他的啊!江水市这种刚开发不久的小城市,监控根本不齐全,市中心附近都还没有完善呢,更何况这么家园小区这么偏远的地方?那只不过是一个路灯支柱而已,路灯被熊孩子打破了,就成那样了。
不过幸好老人也并没有出全力,似乎是抱着切磋的态度,点到为止,只是嘴里却嘲讽个不行:“哎,你不是说我打不过你吗?怎么只会跑啊?”“别跑,来战!”“你这个躲避躲得完全不对啊,虽然躲过去了,但是太强行了,让身体僵直很大,很不自然啊!”“躲避都躲不好的家伙还有脸说比我强?”
让叶恒烦得不行,他的喷人技术当然要比老人强得多,但是他不敢随便使啊,上次都把老人气的七窍生烟,扔出了一堆石头来砸自己,这次如果再把他惹毛了,真的用出了全力,自己就麻烦了。让叶恒都不想锻炼了,但是自己的身体,不锻炼肯定不行的,而且静下来之后,他感觉老人其实有对他喂招的意思,表面上找他麻烦,但嘴上不停的说话也等于客观的帮助叶恒练习了一些东西,叶恒明显的感觉到他的话中有一些东西可以寻思,可以学习,自己身体的反应也要比以前更流畅了一些。
虽然这种发现是让叶恒有些惊喜的,因为有一个有经验的前辈指点,他的进步要比自己钻研强的太多了,但是他这样和真的拜了对方为师有什么区别?俗话说的好,吃人家的嘴软,拿人家的手短,叶恒前几天才因为收了张雪为徒弟的事惹了麻烦,现在都还没想出来解决方法,哪能再因为是师徒的事出乱子?于是他想了想,想好小年要到了,小年这天他就干脆的留在家里不出门了,让对方感觉到他的决心,应该也就灰心了。
腊月廿三,小年来临,刘欣眉和叶国庆在家里大扫除,还买了几根芝麻糖,欢欢喜喜。
叶恒在家里无聊,放假的时间长了,写小说的存稿存了不少,出去玩一个星期都没有问题,但关键是没有人找他,他想要帮父母扫除,却被他们赶到了一边,虽然儿子长大了,会赚钱了,变厉害了,但他们还是感觉做这些事上儿子会给他们添麻烦,而且这么小的家,两个人完全够用了,用不着他。
叶恒看着他们忙上忙下的身影,想起了重生前,小年的时候,自己和安若彤打扫家里的场景。
那时候的两个人可没有这么勤快,或者说,干活没有这么利落,完全是一边玩闹一边斗嘴一边做着打扫。一天过完,打扫也才勉强做完,然后两个人接连或者一起入浴洗澡。
现在想想,还真是有些怀念。
“嘀嘀嘀”电脑QQ提示声响了起来,提示有人要加好友。叶恒看了一眼,是个名字挺土气的“园”。
只有一个字的昵称,而且还是这么个字,在这个年代实在是很少见的,一般人们起昵称的时候,都会像给自己的儿子起名字一样郑重,思虑良久,再百度搜索,直到看到一个自己喜欢感觉良好的词句,才拿来当自己的昵称,这也是火星文和非主流昵称那么火的原因。
不过也正因为这个昵称特别,叶恒才一下子就认出了这是谁,郑媛。记忆里两人是在初二的下学期才加上好友的,她就喜欢用一个字的网名,从初中到大学,甚至更久的时间,她都是在用一个字的网名。
她其实也是有些文艺的,但她的文艺和白莎的不太一样,她会为一种奇妙的人生感觉而深思良久,也会为一些名言名句和生活上的道理而感受感叹,她的文艺多在艺术上,每一个关于她的画面,都像是一副绝美的油画,让人望之越久,向往越深,而白莎大概是动的多一些,郑媛的则是静。
比如这个“园”,可能是花园,是公园,是游乐园,也可能只是她名字中的“媛”的谐音,看似很简单,但每一个的画面,都让人感到美好。
叶恒点了同意。会话窗口的提示就显了出来,
“你好,你是叶恒吗?”
叶恒的手放在键盘上,忍不住就想逗逗她,“不是,我是郑媛。”
这句话发出去以后,叶恒能够想象的到郑媛看到这句话时微微一惊的呆愣样子。
她憨憨的,想要反应过来恐怕也要比别人慢一些吧。
果然,大约5秒之后,QQ会话界面上才显示对方“正在输入”然后又停下来,又“正在输入”,两三次以后,才终于回话,“你怎么知道我是谁的?”
“我们是朋友嘛,心有灵犀。”
对方又停住了,这句话虽然不过界,但明显有些过于俏皮了,又过了三四秒,郑媛才有些笨拙的打字道:“你什么时候来拿你的手机呢?”之所以笨拙,是因为郑媛打字的时候总是要打半天,让叶恒总联想起她的这幅样子。
“都放我这里很久了,会很不方便吧。”
打出这句话以后,似乎又怕误会,又打了个,“你”
叶恒敲道:“你什么时候给我做饭呢?”
“都等了很久了,会很着急吧。”
叶恒笑着模仿她的句式:“我。”
在网络上,叶恒其实也挺能说的,和林欢笑比也.....就差了一点点。
毕竟那样天生能逗女生开心的叶恒还是比不了啊,那是天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