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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五章 太宗令高宗帮李白穿靴(求追读)

  李世民忍了又忍,决定不和李白一般见识。

  好家伙,李清在一旁直呼好家伙,这李白“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的履历,继“国忠磨墨,力士脱靴”之后,又来一个“辱骂太宗”,还是当面的那种。

  真不愧是豪放派诗人啊,果然是有够豪放的呢。

  生气归生气,又不能把他自己丢在这儿。

  二人一左一右把他架起来,打算先找个地方休息一晚再说。

  李白被搀扶着,脚步轻飘飘地往前走,一边走,嘴上还喊着噫吁戏。

  “下回可不能让他再这么喝了。”李世民看着躺在榻上打呼噜说梦话的李白,摇头叹道。

  “不让他喝酒,憋坏了又咋整?”李清看了一眼李白,把门关上,“他那首诗怎么说来的?举杯消愁愁更愁,现在又被李隆基给赐金放还,心里有苦难说,只能寄情山水之间,还有杯中之物。”

  “我看他这么惬意,不像是有愁的样子。”李世民忽然有些同情李隆基,该不会李隆基也曾经经历过和他一样的待遇吧?

  这样说,赐金放还还挺大度嘞。

  “明天你自己问他吧,如鱼饮水冷暖自知,别人也描摹不出他的心情。”

  李清说到这儿,又有些同情李世民。

  等到他知道李隆基的那些好事,八成又要红温了。

  算了算了,提前补偿一下李哥吧,让他开心开心。

  猪还得养肥了再杀呢……不对,李哥和我情同手足,怎么能这么类比呢?

  他估摸着李世民应该很喜欢鸟类,于是等到回到屋内后,便打开全息投影,投放出金刚鹦鹉的影像。

  “哎呀呀呀,贤弟啊,这是什么鸟?竟然如此神俊?”李世民一抬头,看到全息投影,一下子就双眼放光起来,“我真是爱死他了!”

  李清心中一乐,看来李哥是真的喜欢鸟。

  倒也不奇怪,你看他给孩子取乳名,什么青雀,稚奴(小野鸡)……就连自我比喻都是凤凰,喜欢鸟也在意料之中。

  “这啊,这是蓝黄金刚鹦鹉,”李清给李世民着重介绍道:“它的智力很高,寿命大概在七八十年左右,脾气也比较温和友善,特别适合人来饲养,而且极其认主。原产于美洲,正巧有道友弄了一只送我,李哥有兴趣吗?”

  “有啊,当然有兴趣!”李世民兴奋地搓着手,“贤弟的意思是说,把这鸟……”

  “对,送你。”李清说着,又换了几个鸟,“喏,还有五彩金刚,紫蓝金刚,大体紫蓝金刚……你要哪个?”

  “我全都要!”老李现在的表情,就好像进了超市的小孩子一样。

  “不行,鹦鹉这种鸟如果要训练的话,最好一只一只地训,而且这东西两只在一起很可能把彼此当做伴侣,进而把你忽略,所以我建议等你训熟了再训下一个。”

  李清在这方面还是很专业的,毕竟他曾经也养过一阵子鹦鹉。

  “那……那就要这個紫蓝金刚鹦鹉吧!看着可真神俊!”

  李世民目醉神迷地看着投影上的紫蓝金刚鹦鹉,恨不得现在就把它“摘”下来。

  “好嘞。”李清伸手一变,手上出现一只大半毛的紫蓝金刚鹦鹉。

  “哎,怎么这羽色看起来不如投影中鲜亮?”李世民看着那只咕嘎叫着的鹦鹉,下意识地问道。

  “哦,他还没有彻底齐毛……齐毛的意思,你可以理解为成年。”李清说着,把紫蓝金刚鹦鹉递给李世民,“喏,拿着吧,这鸟的智商很高,我还用桃太郎丸子给他稍稍开了智,现在差不多和稚奴的智商差不多,教他说话啊什么的就你来吧。”

  “哈哈哈……就叫它元奴吧。”李世民伸手逗弄逗弄元奴的下巴,“大名叫什么呢?”

  “嘴这么大,叫李大嘴吧。”李清在一旁建议道。

  “不行,不好听。”李世民立刻否决了这个建议,“在这些孩子中,它排行十三,就叫他李十三吧!”

  “这名可真够草率的……”李清嘀咕一句,掏出一堆喂奶的器具。

  “每天给他冲泡专用的谷物奶粉,高脂和低脂的各一半掺在一起,喂差不多半碗的量。”李清拍拍老李的肩膀,“这碗上有控温器,温度控制在三十七八度左右,再用这个针管抽起来,塞到他的喉咙里直接喂进去,你可有的忙了,养鸟可是一门细活。”

  “放心吧贤弟。”李世民伸手揉揉元奴的大脑袋。

  第二天,李世民天刚蒙蒙亮,便起床叫上“亦未寝”的李清喂鸟。

  而直到李清回到贞观年把李明达和李治接过来的时候,李白还在睡懒觉。

  “起床了!”李清走到李白的屋里,一伸手把被子掀开。

  李白睁起一只眼睛,瞥一眼窗外的大太阳,又转向李清,翻了个身说道:“起那么早作甚?去休!去休!”

  无论李清怎么摇,李白就是不起。眼看着就到中午吃饭的时间,李清实在没办法,抻脖子喊道:“李哥!我没辙了,你来吧。”

  李世民端着元奴走过来,什么话都没说,只是把鸟嘴凑到李白的耳边。

  聪明的元奴会意,一声震天彻地的大叫,把李白吓一个激灵坐起身。

  “何……何物啊?”

  他掏着耳朵惊魂未定地问道,那一嗓子可真是差点没把他魂儿喊出来,现在这耳膜里还嗡嗡作响。

  “这是李哥的鸟,名叫李十三,乳名元奴。”

  李清煞有介事地指着那只鸟道。

  “哈哈哈……李十三,好名字。”李白凑过去伸手想摸摸元奴的脑袋,差点被咬了一口。他缩手缩脚地说道:“李十三不认我这李十二,是何道理?序齿我还算他兄长嘞。”

  “混熟了就好了。”李清笑呵呵地说道,又看向李白,“我听人说你不是去敬亭山采药了吗?怎么跑到勾栏去了?”

  “采药,托辞耳。”李白悠然地穿着靴子,“哪有勾栏听曲有意思?”

  蹬了一半蹬不上去了,他看看李清,又看看李世民:“谁来搭把手?”

  “去吧,稚奴,帮他把鞋穿上。”李世民拍拍李治的脑袋。

  李治乖巧地凑过去,老老实实地帮李白把靴子穿上。

  李清的眼皮又跳了跳,好家伙,李治这规格可比高力士高到不知道哪里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