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奇幻小说 > 人在中世纪,抽卡升爵 > 第七章强盗与商队

  洛萨并不知道自己的两位侍从,已经将般若的身份脑补成了女巫,或者说知道了也不会在乎。

  因为这个世界并不存在猎巫运动,女巫甚至能堂而皇之,充当一国皇帝的顾问。

  而且,这种脑补也不能算错。

  事实上,他觉得一般水平的女巫,根本不可能是般若的对手。

  系统给出的五项属性中。

  力量最好理解,涵盖了攻击力,速度,负重能力等方方面面。

  敏捷则代表了速度和反应神经。

  体力代表战斗的续航能力,恢复能力以及血条。

  耐力同样代表续航能力,但更多的是防御力。

  精神力也好理解,即蓝条。

  般若即便不算技能,单从属性上来看,也算是跟巫师一个档次的超凡者了。

  只不过是甘道夫这种炼体流巫师。

  再加上她手中的那面,在设定中是用鬼门关碎片制作成的盾牌,妥妥的神器,无论是物理攻击还是巫术,几乎都没有办法穿透它。

  ...

  一望无际的高原上,一支打着红白条纹旗帜的车队正缓缓行进。

  穿着五花八门,纹章各异的骑士和扈从们,在队伍前优哉游哉地骑着马。

  身后是布衣的奴仆和侍从,以及十余名穿着链甲衫的军士。

  队伍的最前方,一名头顶佩着孔雀翎羽装饰,身穿蓝色罩袍的骑士,颐指气使道:“都警醒些,这里可是通往蒂罗尔的商道中,最危险的一段路,那些穷得只能啃卷心菜和芜菁的逃奴和强盗,随时有可能抄着粪叉和斧头,从山坡上冲下来跟我们拼命。”

  “如果惊吓到尊贵的伯爵夫人,你们所有人都将被挂在绞刑架上。”

  军士们有气无力地回道:“是,老爷。”

  孔雀骑士的神情有些严峻。

  瑞士穷乡僻壤,山地繁多。

  西部好歹属于施瓦本大区,也就是帝国皇帝所属的霍亨斯陶芬家族的核心统治区域,还比较稳定。

  但越往东,越靠近由特伦托主教区管辖的边界,便越加贫困和混乱。

  百姓困顿,再加上领主剥削严重,便会产生大量逃跑的农奴,进山为寇,再加上这里位于两地交界,两方领主又都懒得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去清剿。

  似乎是印证了孔雀骑士的预感,地平线尽头的土丘上,突然出现了十几个黑点,黑点越来越多,也越来越大,终于得窥全貌。

  赫然是三十余名穿着锁子甲和皮甲的骑兵。

  他们绝非孔雀骑士所提防的山民或是强盗,而是一支骑兵部队!

  他们一字排开,站在山坡上,冷冷注视着不远处的车队。

  车队立刻停住了。

  军士和奴仆人心惶惶。

  谁都知道,这种空旷的地带是骑兵的天下,如果战败了,他们连跑都跑不掉。

  马车上,伯爵夫人妩媚的声音响起:“弗雷德,发生什么事了?”

  “伯爵夫人,有敌人来了。”

  孔雀骑士凑到马车边低声提醒了一句,随即高喊道:“所有人准备迎敌,保护夫人的马车,不许任何人靠近。”

  随即,他带着两名骑兵跟他一同上前,向逐渐靠近的骑兵队伍喊话。

  “站住!这是来自奥格斯堡的卡尔夫家族的车队,你们冒犯的,是流淌着尊贵血脉的女伯爵,请立刻退开。否则,我和我的士兵们,将会割断你们的喉咙,任由山上盘踞的野狗群嚼碎你们的骨头。”

  骑兵们离得越发近了。

  他们大概有三十余人的样子,有的穿着件破夹袄,有的则穿着链甲衣,装备看上去一般,但散发出的剽悍气势,还是令孔雀骑士颇感棘手。

  为首的骑兵,脸上露出了一丝讥讽的笑,他挽起一把猎弓。

  箭矢“夺”得一声,钉在了孔雀骑士手持的鸢盾上。

  他的态度已经很明确了,自始至终,他们就没有谈判的想法。

  骑士暴怒,大喊道:“骑士们,跟随我前进,其余人依靠马车防御!任何人不得擅自离开车阵!”

  ...

  另一边的山坡上,莫德尔皱起眉,询问道:“大人,我们要插手吗?”

  “不插手也不行了。”

  洛萨指着不远处,两名没有参与进攻,在一旁游曳的斥候骑兵:“他们已经发现我们了。”

  “即使丢掉所有辎重,我们也不可能躲过一群来去如风的轻骑兵的追击的。毕竟般若,莱恩,还有你,只能骑驮马。”

  洛萨轻叹了一口气,随即高声道:“侍从,取我骑枪,准备作战。”

  他将连帽锁子甲和罩袍的兜帽戴上,又将那顶只露出双眼一条缝隙的桶盔扣在头上,世界顿时变得安静了下来。

  他的呼吸声,在沉闷的桶盔中回荡,显得越发粗重。

  莱恩将他的那杆重型骑枪递了过去,他右手持枪,左手佩上筝形盾,又将武装剑悬在马鞍上。

  般若低声道:“要我跟你一起吗?”

  洛萨摇了摇头:“你这匹马恐怕不太行。”

  般若乘的这匹马,是小镇上的索约神父赠送的那匹驮马,驮马和真正的战马的区别,其实是相当大的。

  驮马更侧重耐力,对品种的要求也不高。

  而战马不仅相较于驮马更加高大,速度快,爆发力强,就连胆量也要比驮马大许多。

  般若皱眉道:“我不需要坐骑也能追上你。”

  洛萨愣了下,还是摇头道:“算了,这多多少少有些惊世骇俗,你们在这里做好准备,我相信乔伊的速度。”

  乔伊是他的那匹妮萨安战马,每天吃的都是精饲料,三匹驮马携带的物资,有相当一部分都是专供给它的。

  在伯爵领,乔伊算得上是首屈一指的快马了。

  他自信自己即使打不过,想要逃跑还是没问题的。

  更何况,他对自己的实力还是很自信的,从小经历的骑士训练,使他堪称是一架战争机器,只不过还没经历过战争的洗礼。

  再加上他这一身精良甲冑,翻车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般若点头道:“好,那我们就在这儿准备接应你。”

  两名侍从也已准备好了作战,一人手持剑盾,另一人给弩机上弦,但在这种开阔地带,他们两个所能发挥的作用十分有限。

  洛萨当初之所以选择他们,是想着在山地战中发挥作用。

  未曾想第一战居然是在开阔的高原上。

  “呼——”

  洛萨长出了一口气。

  沉闷的桶盔里,仿佛都蒙上了一层水雾。

  薄薄的一道视界中,那两名在旁游曳的斥候骑兵,已经向这边发起了冲锋。

  洛萨轻夹马腹。

  马蹄声顿时响彻耳边。

  洛萨紧握着手中的骑枪,只觉肾上腺素飞快分泌,心脏如同一面战鼓,鼓声雷动。

  夹枪冲锋,是骑士们排成队列,齐头并进时才会使用的战法,没有战友的掩护,夹枪冲锋很容易导致骑士露出破绽。

  所以他采取的是正常持枪的姿态,这会减少冲锋带来的伤害,但也使他变得更加灵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