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校园小说 > 对不起,我是攻 > 第八十二章 要的就是你的没完

  自从听了「子魅」的演唱会,贝倪和苏琉璃俨然已经成为了「子魅」最忠实的粉丝,每天家里循环播放的都是「子魅」的歌曲,听到陶尘耳朵都快起了茧,被好友的歌声如此荼毒,他怕哪天他会受不了把宁玥是「子魅」的真相供认出来。

  “羡慕吧?跟你说,嫉妒恨都没有,这就是我魅力所在,你还差得远了呢。”完全没有孕夫的自觉,宁玥趴在沙发上得瑟道。

  冤冤相报何时了,得饶人处且饶人,但是……对于这种得寸进尺的人,就该诛之。

  这几天被林瑾乔搞得头晕脑胀的陶尘不善地眯起了双眼,刚想反驳宁玥的话,脑海里却突然间灵光一闪,猛地,心情好了大半。他往后靠在沙芳上,端起清茶优雅地抿了一口。这暗含预谋的动作,勾起了同样趴在一旁沙发上观战的夏梓初强烈的好奇心。俗话都说好奇心杀死猫,真是一点儿也没错啊。

  慵懒地挑起左眼,暂时恢复贵公子形象的陶尘缓缓地放下杯子:“啧啧,笑笑,不是我爱说你,你好歹也是有蛋的人,这样趴着就不怕压到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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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

  (°Д°)尼玛!!!

  此时不溜更待何时,陶尘身手敏捷地撑着沙发跃到了另一边,然后咧开嘴冲着宁玥有齿地笑了笑:“我要去上班了,你好好孵你的蛋,拜拜~”

  “陶尘——!”你个混蛋,给我滚回来!宁玥好不容易扶着蛋坐了起来……我呸!蛋你妹夫的蛋!等他要追出去的时候,陶尘早已不见踪影,那小子,腿脚好使的很。咬牙切齿地怒视陶尘离去的方向,宁玥瞪着瞪着就笑了。

  慢悠悠地从后面走来,夏梓初站到了宁玥身边,无辜地摇了摇头:“人家是躺着也中枪,我却是趴着也中枪啊~”

  “起码他笑了。”自从那天晚上之后,陶尘的脸色就没好过,终年阴天有雨,宁玥难免有些小担心,“不过,我真觉得瑾乔和尘挺配的。”

  “……”虽然自己跟男人在一起,但并不代表他希望全天下的男人都跟男人在一起。因为……他并不是因为夏梓夏是男的才会跟他在一起,而是因为他想要的那个人正好是个男人,除此之外,没啥特别。

  “尘和我一样,虽然常在百花丛中游走,但从未能遇见自己真心想要爱的那个人……哦,说错了,我的出现了,只是不是在百花丛中觅到的。”~~~~(>_<)~~~~说多了都是泪啊。

  “……”说白了就是花心嘛。

  “不得不说瑾乔是个聪明人。”对于林瑾乔这个人,宁玥相当满意,有种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喜欢的赶脚。

  “怎么讲?”

  “因为这种方式才最可能追到尘。”宁玥勾起嘴角笑得十分邪恶。

  “……你还是回去慢慢孵蛋吧。”对于这种你追我我追你的游戏,夏梓初真的是兴致缺缺。

  (╯°□°)╯︵┻━┻掀桌!还能不能好好玩耍的?!

  ┬─┬ノ(゜-゜ノ)放好放好。当然能好好玩耍啦,我们可是统一战线的盟友啊,你看,我还是两个蛋呢。

  ……看着如此单蠢的夏梓初,宁玥欲哭无泪,他该不该告诉他,陶尘说的蛋可能是另外一种蛋呢?算了算了,还是不要了,免得夏梓夏扛着冲锋枪过来把自己打成了马蜂窝,让媳妇儿守寡可不好。

  从客厅逃了出来,陶尘笑不拢嘴,好久没见好友吃瘪的模样,今日一见,有种拨开乌云见青天的赶脚,感觉棒棒哒╮( ̄▽ ̄)╭

  迎面而来的凉风,撩起了陶尘飘逸的秀发,在这阳光明媚的日子里,让人竟移不开视线。踩着三寸高的鞋子,在外劳作了一夜的陶汐顶着一双堪比国宝熊猫的黑眼圈,有些晃神地看着自己的大哥。

  不得不说,陶家的基因真的很好,有个倾国的弟弟,还有个倾城的哥哥,让她身为一名女子都不由自叹不如。都说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她倒好,比上不足比下更不足,不过她又比很多人幸运的多,因为,她有个倾城的哥哥,还有个倾国的弟弟。

  “汐汐,又熬夜了?”陶尘拧着眉毛,懊恼妹妹如此不爱惜自己的身体,伸手轻抚过那浓墨的痕迹,心疼不言而喻。

  “嘿嘿~”证据确凿,狡辩无效。

  “作为新时代的女性,追求事业上的成就本无过错,但是我不是说过吗,健康第一,健康第一,你还记得当初是怎么答应我的吗?”

  “嘿嘿~”记得,怎么可能会不记得……但是,她还年轻,不想嫁那么早。再说,嫁人也不见得是多好的事情,到时候家庭事业两头忙,更惨。

  “嘿你个大头哦,跟你说正事呢。”陶尘轻弹了一下陶汐的额头,又好笑又好气。

  皱着小鼻子,在外面总是大女人姿态的陶汐在哥哥这里永远都是长不大的乖巧可爱的小妹妹,以极大胸怀包容着她,体谅着她。而她,在这里,也可以享受她所要的各种宠爱:“人家不想嫁那么早呢,人家舍不得离开你。”

  “那是人家,又不是你。”

  “吼,大哥变坏了,明明知道人家说什么,还故意歪解人家的意思。”不满地嘟起嘴,陶汐眼睛骨碌一转,伸出纤纤玉指戳了戳陶尘的胸膛,“大哥,说句老实话,你到底哪里不满意瑾乔大哥啊,我觉得瑾乔大哥挺好的呢。”

  ╰(‵□′)╯

  “好端端地干嘛要提那混蛋,一提他我就来气。”

  “又不是我一个人说瑾乔大哥好,澈澈也是那么觉得的啊。”

  不提这个还好,一提这个陶尘就肝气郁结,那混蛋哪里好来着,连一向沉默是金的陶澈都愿意替他说话,这一个两个都是怎么了?!是不清楚他陶尘是个男人呢?还是不清楚那该死的混蛋是个带把的呢?

  “大哥,现在是新世纪,大家都与时俱进了,身高、年龄、家世以及性别都已经不是谈婚论嫁的障碍啊,不是还有那个人兽恋吗?”

  “……”

  “哎呀,看我,果然是没睡好,说错话了,你和瑾乔大哥都不是兽哈,都是这天底下难得一见的美男子。”主动挽住陶尘的胳膊,陶汐吐了下舌头。

  这是自己的妹妹,不能说重话,纠结到肠子都打了好多个结节,最后思索半天的陶尘憋出了那么一句:“我喜欢女人。”

  心理学里有那么一种说法,当一个人没有真正遇见自己爱的那个人时,是不能完全肯定自己喜欢的到底是男人还是女人的。所以说,林瑾乔有机会。

  说曹操曹操到,不知已经偷听了多少内容的林瑾乔从不远处的一棵树后面走了出来,朝着陶汐点了点头,然后在陶尘不善的脸色中,无所畏地吐了一句话:“宁玥曾经也这么说。”

  说完,也不给陶尘反应的计划,从陶尘身边,擦身而过。

  反应能力十足的陶汐听罢莞尔一笑,不由在心里为林瑾乔竖起大拇指。这才是真男人啊!

  「宁玥曾经也这么说。」

  笑笑到底说了什么?一时间脑袋短路的陶尘还没能反应过来,等待那可恶的男人离开,他才重新整理思路,联系上下文,真相总算浮出水面。

  “林瑾乔!我跟你没完!”瞬间,才刚站稳的鸟儿再次被迫振翅逃亡。

  ~~~~(>_<)~~~~它们怎么那么命苦啊,连个回笼觉都不能睡,还能不能好好玩耍啊?!

  迎着朝阳,金色的光芒撒在林瑾乔的身上,那上扬的弧度,要的就是某人的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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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子说,从今天开始,小明子要学会给大家回评论,那个,小明子也喜欢看评论,拜托拜托~~~

  感谢手机「罂粟」的评论——谢谢,小明子会加油的↖(^ω^)↗

  感谢手机「Scorpius201」的评论——明子说,没有意外的话,会有尘哥哥的番外哦,当然,正文也会有他们呢O(∩_∩)O~

  感谢手机「君子之爱」的评论——小明子也好开心呢=3=

  感谢手机「冰ん魅」的评论——你猜我猜他从不从(^_-)